A:一般來說,僅在腦死的狀況下,才得施行器官捐贈(腦死佔所有死亡人數的1%)。 在現行法律下,除了捐贈者本身的意願外,也要取得捐贈者最近親屬的同意書,始得進行器官捐贈。
A:器官捐贈年齡並非最重要的考量,重視的是捐贈者的實際生理狀況,意即若是年齡較大,但因注重健康、保養得宜,器官功能良好,仍然可以捐贈。
A:不會。若生病或受傷送醫,醫療團隊會將病人列為優先拯救之生命。只有在所有挽救生命之方式都失敗、被宣告腦死之後,才會徵詢家屬有關器官捐贈的意願。醫療人員的照顧品質並不會受到影響。
A:器官摘取時是採用嚴謹的外科手術標準,如同你在醫院接受任何的外科手術,手術後醫師會仔細縫合並且維護外觀。因此,喪葬事宜必定能如常進行。
A:器官捐贈-僅將功能完整器官摘取,移植給血型及組織配對相符之器官衰竭病患。
大體捐贈-是提供遺體給醫學院、醫學大學之學生解剖教學,或病理解剖研究之用;但器官捐贈後,仍可提供遺體病理解剖研究之用。
A:器官捐贈及大體捐贈之意願可同時表達簽署不相衝突,待無常來臨時再視身體狀況由醫護人員判斷適合進行哪一種捐贈。
歡喜心是一種涵養,能令周圍的人都有「如沐春風」的喜悅感。
未來的是妄想,過去的是雜念。要保護此時此刻的愛心,謹守自己當下的本分。
人生在世,不能無所事事、懵懵懂懂而虛度一生,應發揮我們的良知良能,造福人群。
真正的「正信」應該要學佛,若只是「拜佛」而不「學佛」,並非正信的佛教徒。
待人退一步,愛人寬一寸,在人生道中就會活得很快樂。
社會的進步不是用喊出來的,是做出來的。
多原諒人一次,就多造一次福;把量放大,福就大。
「慈心」不能缺乏親善的態度;「智慧」不能缺乏謙虛的涵養。
十分病,有三分是身病,其餘七分是心病。
正信的宗教在於心正,心正則氣盛,氣盛則邪不侵。
人多力大福就大。
心無邪思,意無邪念,則常自在;心正邪不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