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辦法
借閱資格
圖書館藏書採開架式管理,主要開放對象為本院員工,憑本院識別證、學生證等證件,親至流通櫃台辦理借閱手續後即可攜出。
閱覽資格
醫療相關科系學生及老師:持學生證或相關有照證件。
志工/慈濟員工或志工眷屬:持志工證,或由家人陪同入館。
院外醫事人員:持醫事人員證件、開業證明或名片至流通櫃台登記。
圖書資料(圖書 / 期刊 / 視聽)
資格 |
可借冊數 |
期限天數 |
續借次數/天數 |
每日每冊逾期罰款 |
本院員工、實(見)習學生 |
十冊 |
十四天 |
兩次/十四天 |
五元 |
借閱規則: 1、禁止外借之資料:參考工具書。 2、館藏逾期及已被預約外借之圖書不得續借。 3、館藏已為他人借出期間,均可接受預約(除當期期刊),保留自通知借書日起三日內有效。 4、館藏逾期未歸還及逾期罰款未繳清者,停止借書權;若於三個月內罰款仍未繳清,再停止電子資源使用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