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家護理業務
- 居家護理定義說明:
居家護理是指醫護人員到病人家中提供醫療服務。
- 服務對象:依全民健康保險局規定
- 受照顧者只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顧能力,即清醒時有50%以上活動受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。
- 有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要服務者。
- 罹患慢性病需長期照護之病人或出院後需繼續護理照顧之病人。
- 服務項目如下:
- 訪視、診療
- 鼻胃管、導尿管、氣切管之更換及護理。
- 收案病人之代採檢體送檢。
- 指導照顧者照護病人之技能。
- 居家護理服務的好處:
- 使病人在家中也可以得到良好的醫療照護。
- 減少家庭往返醫院所花費的人力與時間。
- 提供專業且持續性得醫療服務,減少病人再入院率。
- 藉居家護理服務,病人可以享受居家生活。
- 服務時間:
◎星期一至星期五 8:00~17:30 星期六:8:00~12:00
- 如您有居家護理服務需求者可洽詢本院居家護理所----
地址:台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66、88號
電話:04-36060666轉1158 傳真:04-36069801